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委员会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康淑娟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(yǒuxiànzérèn)公司副总经理人选(rénxuǎn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市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(zhíwù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耿军强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督察长;
免去袁家富(yuánjiāfù)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(yánjiū)发展中心副主任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权震同志任延安市应急(yìngjí)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(yánān)经济技术开发区(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刘建刚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(zhù)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(zhù)西安办事处(bànshìchù)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徐志鑫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(tóngzhì)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(zhāng)广义、徐志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卫生(wèishēng)健康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副主任职务;
呼延雯娟(wénjuān)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)。
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(zǒngdū)学;
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(shíyàn)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(shíjiān)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(miǎnqù)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康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白石森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(yí)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;
马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(jīngjì)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)。
以上8名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民政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(cáoyù)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刘玉中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卢毅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(yīnián)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小虎(lǐxiǎohǔ)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副处长)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冯海滨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王冰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指挥部(zhǐhuībù)办公室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(chéngqū)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(zhíwù)。
市(shì)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郝文涛同志任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(wěiyuánhuì)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尚文隆同志任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(jìshùkāifāqū)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来源 | 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网站


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委员会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康淑娟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(yǒuxiànzérèn)公司副总经理人选(rénxuǎn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市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(zhíwù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耿军强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督察长;
免去袁家富(yuánjiāfù)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(yánjiū)发展中心副主任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权震同志任延安市应急(yìngjí)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(yánān)经济技术开发区(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刘建刚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(zhù)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(zhù)西安办事处(bànshìchù)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徐志鑫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(tóngzhì)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(zhāng)广义、徐志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卫生(wèishēng)健康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副主任职务;
呼延雯娟(wénjuān)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)。
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(zǒngdū)学;
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(shíyàn)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(shíjiān)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(miǎnqù)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康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白石森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(yí)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;
马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(jīngjì)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)。
以上8名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民政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(cáoyù)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刘玉中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卢毅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(yīnián)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小虎(lǐxiǎohǔ)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副处长)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冯海滨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王冰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指挥部(zhǐhuībù)办公室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(chéngqū)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(zhíwù)。
市(shì)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郝文涛同志任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(wěiyuánhuì)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尚文隆同志任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(jìshùkāifāqū)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来源 | 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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